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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7     浏览次数: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18〕15号

 

 


 

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4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等方面来进行。

二、方法步骤

(一)深研细学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

党支部要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在前段时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基础上,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确保党员准确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和核心要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来,统一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党支部集中学习情况要报各党委(党总支)掌握,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作用发挥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附件2)。其中:

1.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2.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各自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

3.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还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

会前,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谈心谈话。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还要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会上,党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四)召开党员大会,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出席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支部有表决权人数的五分之四,否则会议应改期召开。

会前,党员要对照党章和合格党员标准,进行个人自评,同时填写好《民主评议党员个人自评表》(附件1),并提交所属党支部。

会上,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要首先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然后一般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顺序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附件3)。

在民主测评党员的同时,还要对党支部班子和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附件4)。民主测评后,《民主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测评表》由党委(党总支)派专人收回统计;《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由党支部回收统计。

(五)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

党支部结合党员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其中,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3。

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后,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清单(附件2)、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要将班子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于会后3日内报党委(党总支)备案。

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党支部要抓住最突出的1-2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党员要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年末向党委(党总支)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各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组织指导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结合各单位实际,对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要深入基层一线,对所属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亲自带头,参加至少1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点评;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参加1个以上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点评。

(二)掌握原则、注意方法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对确实难以集中的,经党委(党总支)批准后可灵活作出安排。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外出流动党员原则上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确因情况特殊的,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三)及时报送材料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在2018年3月10日之前完成。各党委(党总支)要于3月15前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形成专项报告,连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7)报告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同时发生至zuzhibu@nwsuaf.edu.cn。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个人自评表

          2.问题及整改清单

          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4.民主评议党支部班子及成员测评表

          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党支部用)

6.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党委、党总支用)

7.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党委、党总支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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