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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2012年党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2-12-19     浏览次数:

     

中    国    共    产    党

组织部文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党组发〔2012〕11号 关于返还2012年党费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现将2012年1月―2012年12月收缴的党费按20%比例返还各党委(党总支)。请各党委(党总支)及时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南、北校区报账点办理有关手续,并注意利用此项经费积极组织党员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
  各党委(党总支)对返还的党费要严格管理,按照党费使用范围的相关规定掌握使用,使用由各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审批,专款专用,支出凭票据报账。返还党费的使用情况须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公开。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 12月18日

 

 

 

附件: 1、 2012年党费返还情况一览表.xls

 

 

主题词:    抄报: 计划财务处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组织部 2012年12月18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