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共 产 党
组织部文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党组发〔2012〕11号
关于返还2012年党费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现将2012年1月―2012年12月收缴的党费按20%比例返还各党委(党总支)。请各党委(党总支)及时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南、北校区报账点办理有关手续,并注意利用此项经费积极组织党员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
各党委(党总支)对返还的党费要严格管理,按照党费使用范围的相关规定掌握使用,使用由各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审批,专款专用,支出凭票据报账。返还党费的使用情况须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公开。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 12月18日
附件:
1、 2012年党费返还情况一览表.xls
主题词:
抄报: 计划财务处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组织部
2012年12月18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