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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党费返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12-12     浏览次数:

     

中    国    共    产    党

组织部文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党组发〔2011〕18号 关于2011年党费返还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现将2010年7月―2011年12月收缴的党费按20%比例予以返还。请各党委(党总支)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南、北校区报账点办理有关手续。返还的党费由各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审批,按照党费使用范围的规定掌握使用,支出凭票据报账。
  各党委(党总支)要利用此项经费积极组织党员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对返还的党费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并于每年底向党员公布党费使用情况。
  附:2011年各党委、党总支党费返还一览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12月12日

 

 

 

附件: 1、 2011年党费返还一览表.xls

 

 

主题词:    抄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组织部 2011年12月12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