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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处级领导人员“约法六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7 作者: 出处: 浏览: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17〕125号

 

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处级领导人员“约法六条”》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机关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处级领导人员“约法六条”》已经2017年7月21日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校级领导人员“约法六条”

  1.加强学习。自觉学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强化“四个意识”;带头加强学习,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研究和把握高等教育规律向着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的方向努力。
  2.履职尽责。校领导的第一岗位是管理,第一职责是推动学校发展,班子成员的主要精力要放在管理工作上,在管理工作与个人学术活动出现矛盾时,以管理工作为主。确有需要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尽量协调所在团队其他专家参加,有特别需要的,原则上一个月不超过两次,累计不超过4天(假期除外);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决落实党委决策;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分工责任制。
  3.勇于担当。坚持分管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密切结合,对分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及时指导推进,提高部门执行力,保质保量完成牵头负责的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严格管理分管部门,严格督促检查,敢于批评教育;敢于面对矛盾和问题,积极分析解决,主动承担责任,做到勇于担当,能够担当,敢于担当。
  4.联系师生。要根据承担的年度重点任务,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研学校发展存在的问题;坚持推进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和师生制度,自觉落实听课制度和到学生食堂就餐调研制度;坚持校领导之间、校领导与分管部门领导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制度。
  5.严守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带头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学校机密,遵守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身先士卒,做好表率。
  6.廉洁自律。要带头遵守中央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按照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严格规范自己行为,如实向组织汇报重大事项;正确处理职权、利益、名誉、兼职等方面关系。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处级领导人员“约法六条”

  1.贯彻学校决策。加强党性修养,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准确领会中央及上级部门精神,熟悉和掌握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紧扣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勇于创新、追求卓越,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创造性推进本单位事业发展。
  2.依法依规办事。学院(系、部、所)处级领导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学院工作规则》规定,执行党政联席会、党委会、教授委员会、教代会等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正职领导在研究决策有关“三重一大”和涉及群众利益问题时不事先定调、不首先发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树立规矩意识;坚持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保证管理投入。要全身心投入管理工作,将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工作上,在管理工作与个人学术活动出现矛盾时,以管理工作为主。处级领导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原则上一个月不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3天(假期除外)。无特殊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半年内累计不能超过3个月,或一年内累计不能超过6个月,或任期内累计不能超过12个月。严格执行处级领导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
  4.落实责任担当。处级领导人员分工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提高工作执行力,对学校重要会议精神、工作部署要及时传达学习、部署落实,对职责权限内工作要尽职尽责、敢抓敢管。按照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要求及时处理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分管工作出现突发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及时协调处置。
  5.率先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在研究生招生、学科建设经费分配、科研项目申报、津贴分配、评奖评优、职称(职员)评审,以及涉及群众利益事项方面享有特权,以上方面涉及处级领导人员的必须公开、公示;个人不得利用职权申报校内自主科研推广经费、学科建设经费、评奖评优项目;不利用职权为自己跑项目、跑课题;不为自己、自己的团队和自己的学生与其他师生争学术资源、争课题项目、争物理空间、争个人荣誉。处级领导人员承担教学、科研、推广等业务工作情况要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中进行报告。
  6.做到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格执行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制度;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住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认真,或因推诿扯皮、移交矛盾,或因违反组织原则、管理规定等的,按照学校《关于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抄送:校领导。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