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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及“两项法规”培训学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5     浏览次数: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党组20175

各相关单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简称“两项法规”)。按照中组部、教育部对做好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要求,为做好“两项法规”的培训学习和首次填报工作,现将我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人员范围
  1.校领导班子成员;
  2.党委各部(室)、纪委、机关党委,工会、团委、校友会等党群部门处级干部;
  3.校长助理、行政各处(室)、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处级干部;
  4.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单位处级干部;
  5.在学校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测试中心兼职或任职的处级干部;
  6.上述范围中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
  4月7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培训地点
  交流中心208会议室
  3.参会人员
  需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全体人员(校领导另行安排,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本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依照修订后的规定,按首次填报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告对象范围、报告事项内容,本人亲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7版)。
  2.切实严明报告纪律,领导干部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或瞒报的,严格按照“两项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向党委组织部请假。
  4.培训签到时,现场领取纸质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等相关材料,请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
  5.个人须在2017年4月17日前,将填好并自行密封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交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学习培训及个人事项填报人员名单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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